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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此次市直机关公益性岗位分配大会上,共有80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就业困难群众被分配到了市民政局、公安局、宁夏理工学院等26家单位,将在11月30号之前到岗工作。为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要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按年度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人员每个月560元的工资补贴和每年代缴的3569元社会保险费,将从2007年12月1号起正式执行,兑现三年,由市劳动就业局按照用人单位出具的当月出勤证明,每月底前直接发放给本人,社会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同时,在公益性岗位使用期间,用工单位要给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适当工资补贴,如因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费标准提高,其中差额部分由用工单位补足。

左 陈宏思局长 右 李庆年副局长


(图/文):张冯旺 郭元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