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6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获悉,商务部出台的《关于支持宁夏构筑内陆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若干意见》,将通过40多个项目支持宁夏发展商贸流通体系和内陆开放型经济,拓宽宁夏对外开放平台,连通区内外及国内外市场,实现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互促进。
在发展商贸流通体系方面,商务部将支持宁夏围绕枸杞、马铃薯、牛羊肉、瓜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开展大型批发市场的准公益性改造项目;支持宁夏继续深入实施 “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2012年前基本达到连锁农家店覆盖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的目标;支持银川市申请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积极推动将牛羊和家禽定点屠宰病害肉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列入财政补贴范围;支持宁夏申请2009年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试点。在内陆开放型经济方面,商务部将作为共同主办单位,支持宁夏将“一节一会”升级为国际性贸易投资展会;加大结构调整资金对宁夏数控机床、自动化仪表、煤矿综采设备、大型铸件、精密轴承等机电装备制造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宁夏枸杞、马铃薯、清真食品、蔬菜、硒砂瓜、苹果、红枣、葡萄等特色出口农产品建设出口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利用进口贴息政策促进宁夏发展;协调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和授信额度方面对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予以倾斜;支持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申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宁夏建设加工贸易出口基地及发展服务外包出口基地;支持宁夏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将宁夏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注册资本金从500万元降至300万元,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缴纳标准降低10%;支持宁夏稳妥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为确保各项目如约 “落地”,商务部将2008年安排给宁夏的区域外经贸协调发展促进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分别增加到3920万元和1660万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43%和24.8%。(记者 张 瑛 洪 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