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25日电 (记者段博) 西安市日前要求,企业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须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允许采取缩短工时、降低工资等措施稳定就业;对长期停产或半停产确需裁员的企业,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须提前30天提出裁员方案,并征得企业工会或全体职工同意,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西安市将启动失业预警机制,控制企业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