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司研 记者 蔡小莉)记者昨日获悉,由市司法局起草的《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日前已经上报给市政府,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对此草案进行修改。据介绍,草案将成都以往法制宣传中的成功经验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规定法人、公民有学习法律的权利和义务,首次将公民学法的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并对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宣传工作职责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