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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你我 关爱老人”
院长职责
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工作制度
办公室工作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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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职责
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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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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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0-24 14:10:12        来源:宁夏石嘴山市社会福利院

  1、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和财务知识,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财务检查和监督。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法规,严禁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抽逃资金和渎职枉法等行为。

  3、财务人员应根据增收节支的要求,做好预算,对全院经费加强管理,及时准确向院领导汇报经费收支情况。

  4、报销票据均应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再由领导审批报销,数额较大费用的支出要经会议研究或按上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5、工作人员因公借款须经院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要在按时归还。确因家庭生活困难,需要临时借款的,需经院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一次性借款不得超过500元),并按时归还。

  6、凡开具和取得的原始发票据实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挖补。

  7、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按财务规定办理,外出学习、培训、开会等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院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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